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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20日 16:22 | 作者:周轩千
本报讯 (记者周轩千)近日,有关“HD、HB版假币”的话题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该类假钞出现在国内不少省市。尽管相关监管机构对点钞机进行了紧急升级,但由于其中部分假币为变造假币,其钞票由部分真币和部分假币粘贴而成,仿真度很高,甚至能够逃过部分验钞机。
像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一旦收入假币,是不是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如果金融机构由于技术有限,无法辨识人民币的真伪而使假币再次流入市场,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埋单”?
美亚财产保险公司商业险部副总裁杜康士(ClausDueppe)告诉记者,金融机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除了提高并改善货币真伪鉴定技术,还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来规避和转嫁金融业务开展中可能遭遇的各类风险。近期,美亚保险针对目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需求,推出了“金融机构民事责任保险”和“银行业综合保险”。其中,“银行业综合保险”主要针对金融机构在展业过程中由于金融机构雇员的欺诈行为、现金在运送途中遭受武装抢劫、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内的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者金融机构善意收受伪造或变造的票据或货币等原因而遭受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以假币为例,如果银行购买了“银行业综合保险”,当发现收受了假币后,就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索赔。杜康士介绍说,在金融市场剧烈动荡的大背景下,由于金融机构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发生过失或疏漏,导致客户受损而被索赔的案例越来越多,所以美亚保险针对商业银行(包括投行业务)、保险公司、经纪人公司、基金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小额信贷融资类、金融咨询类等金融机构推出了“金融机构民事责任保险”。金融机构在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因不当行为引发赔偿请求并导致的损失,以及可能需要支出诉讼辩护费用时,该保险可以提供赔偿。此外,该保险还可以附加承保金融机构因名誉侵权、违反数据和个人隐私保密义务等原因所引发的第三方索赔。专家表示,金融机构民事责任保险不啻为许多金融机构提供了一道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