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6月06日 12:41 |
作者: |
黄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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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上海保监局获悉,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社会福利行业协会牵头,浦东新区50余家养老机构与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协作方案。该方案将在浦东试点、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在全行业内推广。 据悉,该方案由两家行业组织调查设计,明确由养老机构每年为每个养老床位支付180元保险费,因意外伤害造成老人伤残、死亡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支付残疾、死亡保险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医疗、就医交通、残疾用具以及丧葬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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