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启鑫新能因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收证监局警示函

  全景网11月14日讯 新三板基础层公司启鑫新能(835941)周一下午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 年11月14日因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被监管事项如下:

  启鑫新能自2016年以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励小伟累计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1873.24万元(含利息),与关联企业励氏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908.74万元(含利息),与关联企业宁波瑞光电器有限公司累计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289.2万元(不含利息),与公司高管近亲属童小龙累计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676.4万元(含利息),且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宁波监管局认为启鑫新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启鑫新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全景网) 

  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6/2016-11-14/1479109249_4934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