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1月9日讯 新三板基础层公司东方誉源(831913)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 11月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近日出具的《关于对山东东方誉源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誉源2014年度关联往来借方发生额3412.10万元,贷方发生额3412.10万元,期末余额为0;2015年度关联往来借方发生额1.24亿元,贷方发生额1.24亿万元,期末余额为0;2016年1至9月关联往来借方发生额5597万元,贷方发生额5797万元(含200万元利息),9月末余额为0。
上述关联往来的发生原因系东方誉源为控股股东山东东方誉源现代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拆借而形成。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东方誉源均未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及临时公告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
因此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对东方誉源出具了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全景网)
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6/2016-11-08/1478603224_844709.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