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鑫甬生物挂牌过程中信披违规 与中介机构一并被处罚

  全景网10月28日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周五下午发布监管公告称,因鑫甬生物(832758)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故决定对鑫甬生物、林波平(鑫甬生物董事长)、张文宇(鑫甬生物董秘)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具体来看,鑫甬生物于2013年11月7日与平安银行鄞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鑫甬生物作为债务人宁波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申山”)的保证人,向平安银行鄞州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宁波申山为鑫甬生物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保证范围为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6000万元中的3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上事项鑫甬生物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基于鑫甬生物上述违规行为,股转系统认为国海证券作为鑫甬生物的主办券商存在未勤勉尽责的行为;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鑫甬生物的推荐挂牌事务所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的违规行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鑫甬生物申报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规行为。股转系统决定对国海证券、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采取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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