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类金融机构公开转让说明书将实行差异化信披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 16:21 作者:解读新三板

  全景网9月5日讯,全国股转系统今日下午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试行)》1-6号文件,对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分别作出规定。

  全国股转系统称,此举是为了落实《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36号)中关于“一行三会”监管企业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商业银行及非银行支付机构《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要求,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试行)》1-6号文件于今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证券公司(试行).docx.docx

  附件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试行).docx.docx

   附件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期货公司(试行).docx.docx

  附件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试行).docx.docx

  附件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商业银行(试行).docx.docx

  附件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非银行支付机构(试行).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