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2月1日讯 长源电力(000966)周一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2月1日收到湖北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湖北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降低每千瓦时0.0435元,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为每千瓦时0.3981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以上电价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长源电力表示,上述调整涉及公司所属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6号、7号机组,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等共计9家发电企业。目前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装机容量365.03万千瓦。
公司称,据初步测算,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约5亿元,将对公司2016年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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