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9月29日讯 重庆市地税局9月28日发布2015年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缴纳有关事项通告,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拥有独栋商品住宅和新购高档住房产权的纳税人,应于2015年10月1日—31日,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主动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重庆2011年开始试点房产税。根据试点暂行办法,符合征收范围的房屋有三类,包括独栋商品住宅、新购高档住房(单价超13192元每平方米)、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全景网)
全景网9月29日讯 重庆市地税局9月28日发布2015年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缴纳有关事项通告,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拥有独栋商品住宅和新购高档住房产权的纳税人,应于2015年10月1日—31日,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主动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重庆2011年开始试点房产税。根据试点暂行办法,符合征收范围的房屋有三类,包括独栋商品住宅、新购高档住房(单价超13192元每平方米)、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全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