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9月11日讯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五下发通知,自9月14日起,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本月初,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此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并指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全景网/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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