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证监会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8日 20:06 作者:雷震

    全景网7月8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三晚间发出公告,针对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规定从即日起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公告称,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有关大股东和董监高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将另行规定。 (全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