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6月2日讯 东旭光电(000413)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向不超过200人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日满一定期限后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
东旭集团目前持有公司3.9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4.65%,东旭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7.22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27.14%。
东旭光电表示,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尚须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全景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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