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5月27日讯 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环球资讯广播周三播出的《晚间第一资讯》节目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袁钢明表示,过去主要是以企业作为主体发债,企业承担债务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如果发债本体产生问题,违约将不可避免。而现在企业债初审权下放,以企业投融资项目为标的的发债,发债主体风险与项目风险相结合,或将产生新的风险。(全景网)
[观点]袁钢明:发债门槛下降或产生新的风险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7日 21:54
作者:王汉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