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希望因决策程序违规被证监局警示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6日 16:02 作者:林秋彤

    全景网2月16日讯 新希望(000876)周一盘后公告称,公司于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决策程序违规四川证监局予以警示

    公告显示,2013年3月公司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签订惠利二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设立2亿元的资金信托。年4月西藏信托与公司关联方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置业”)签订惠利二号信托贷款合同,提供2亿元资金给新希望置业使用,1年期限届满后于2014年4月回款至新希望投资。上述投资完成后,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并通过董事会决议,对包括上述投资在内的总额为16亿的投资理财进行补充授权。

    四川证监局表示,以上决策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未有效发挥决策与监督作用。且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当为保本型产品,但根据银监会《关于严禁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承诺保底的通知》,惠利二号产品不应视为保本型产品。

    新希望称,公司将按照四川证监局的要求,就函中提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制定整改计划,进一步完善投资理财业务内部决策程序及内控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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