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月13日讯 大西洋(600558)周二盘后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南阳福森镁粉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公告显示,公司于2011年4月1日与自贡市宏锦物资有限公司签订12吨镁粉买卖合同,并要求生产厂家必须为南阳福森镁粉有限公司。然而公司收到货物投入生产后,发现生产的药芯焊丝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检测,该批镁粉的活性镁含量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也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造成损失共计1349.49万元。公司起诉后,法院裁决太原瑞明易威镁业有限公司赔偿财产损失747.80万元,南阳福森镁粉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两名被告不服,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两名被告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大西洋表示,该次诉讼涉及的财产损失,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于2011年按损失金额全额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存货减值损失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最终按上述终审判决执行,公司将收回部分损失,将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正影响。(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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