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29日讯 秦岭水泥(600217)周一盘后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陕西省铜川市财政局和铜川市耀州区国家税务局批复同意,将公司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生产的32.5#复合硅酸盐水泥缴纳的增值税468.74万元给予即征即退。
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收到上述退税款。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项退税款全部计入2014年当期营业外收入。(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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