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东方银星确认银星集团收到应诉通知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 23:15 作者:陈祎

    全景网11月20日讯 东方银星(600753)针对媒体报道股东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上月中旬向河南省高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并获得立案事宜,于周四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今日收到河南高院《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件。

    根据通知书,豫商集团起诉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大明、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在与东方银星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关联交易事项中损害了东方银星利益,请求法院判令上述三方向东方银星返还该土地款并支付期间利息。公司在该诉讼中被列为第三人。

    法院法律文件要求银星集团提交答辩状和反驳对方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同时根据豫商集团的申请,裁定财产保全冻结银星集团等三方的部分财产。

    上述三方认为,东方银星购买天仙湖公司土地的交易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方银星利益的情形。豫商集团诉讼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程序,且诉称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上述三方将保留向豫商集团索赔的权利。且财产冻结带来的损失,上述三方也依法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

    就媒体报道称“东方银星2012年预付重庆市瑞展园林有限公司苗木采购款1800万元一事,豫商集团已提请诉讼,河南省商丘市中院于2014年10月31日立案受理”,东方银星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商丘中院发给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书。(全景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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