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山水文化借款合同纠纷案达成调解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 19:45 作者:林秋彤

    全景网11月20日讯 山水文化(600234)周四晚间公告称,公司与山西太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达成调解。

    2011年12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山西金正光学向仙居园借款540万元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借款期限为2011年11月23日起至2012年1月22日止。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仙居园借款本金为540万元,欠息822.06万元。

    2014年7月,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仙居园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山西金正光学与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法院民事裁决依法冻结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银行存款9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冻结担保人太原三晋大厦提供的担保财产。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确认仙居园在2014年6月30日前已向债权人代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1362.06万元,并在2014年10月31日前向仙居园偿还1113万元,另支付律师代理费32万元,共计1145万元。调解协议履行后,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再无争议。

    山水文化表示,截止2014年9月30日,山西金正光学账载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12.56万元,该案件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全景网/林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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