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1月17日讯 佛山照明(000541)周一午间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表示对广东省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将依法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公司股票17日下午开市起复牌。
佛山照明表示,对于此次判决,公司是在11月15日知悉并收到判决书,且判决书的落款日期也是11月15日。但根据网络媒体的披露,广州市中级法院已于11月14日进行了宣判,而公司及代理律师却没有接到广州市中级法院有关参加开庭宣判的通知。
根据佛山照明11月15日收到的广州市中级法院判决书,佛山照明将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向930件案件中的各原告赔偿共计5931.02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0.44万元。
佛山照明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上诉期间,判决未生效,公司无需履行赔偿义务。该诉讼案件涉及的损失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构成重大影响。(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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