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1月14日讯 宏达新材(002211)周五盘后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伟伦)于2014年10月17日质押给东方证券的1010万股限售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2.3354%)已于2014年11月13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目前,江苏伟伦持有的公司股份1.65亿股中合计质押1510万股,占江苏伟伦持有宏达新材股份的9.1372%,占宏达新材公司总股份的3.4915%。(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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