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1月3日讯 阳光城(000671)周一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拟于2014年11月1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告显示,阳光集团于2014年11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5万股,均价为13.2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本次增持前,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7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4%;阳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5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1.87%。本次增持后,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票2.7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1%;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及康田实业合计持有6.5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1.94%。(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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