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8月4日讯 美欣达(002034)周一盘后公告称,公司于8月1日收到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人民币4900万元,相应利息同时结清,此次委托贷款未出现逾期情况。
美欣达表示,公司此前委托工商银行湖州分行向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4900万元,用于其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2月25日,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6%,按月结算利息,到期一次归还本金。本次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归还。本次贷款由浙江陆丰燃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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