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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协议违法致5亿补偿泡汤?北京旅游释疑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1日 18:47 作者:李凌

    全景网8月1日讯 近日北京旅游公告,公司一笔高达5亿多元的补偿款将要泡汤,究其原因,竟是涉及补偿的合作协议本身就违法。公司当年画的这个大饼一开始就是“忽悠”还是另有隐情?不明就里的投资者纷纷在公司互动平台上表达不满。

    2011年7月,北京旅游与门头沟政府就“北旅广场”国有资源整合改造达成协议,由双方共同推进北旅广场的一级开发。由于项目开发需要对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其中所需的1.23亿元征收补偿款,以北京旅游拆借给门头沟政府的方式解决。

    而北京旅游享有的权益包括:一级开发完成后,北京旅游享有一级开发成本总额8%的利润;更重要的是,该地块上市后,如果北京旅游和相关的联合体未能获得该地的开发权,作为补偿,公司将享有该土地上市溢价的40%。

    按照这个补偿条款,北京旅游今年应该可以获得5亿多元的补偿款。因为该“门头沟新城”地块已经于2013年末被北京华远置业和金秋莱太联合体拿下,价格为23亿元,相比9.28亿元的招标底价,溢价了13.72亿元。

    然而,这笔被许多投资者视为板上钉钉的收益,如今却泡汤了。在7月26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北京旅游表示,公司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有关土地开发权的“对赌”协议,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无效协议。

    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平台上,众多小股东对公司坐失5亿多元的巨额赔偿表达不满。北京旅游董秘陈晨向记者表示,放弃赔偿并非公司本意。

    据称,董事会的决议,已经是公司和法务顾问以及门头沟政府沟通了几个月的结果。“一开始我们也想过打官司,但是律师说这个官司打不赢。”公司人士解释,2011年签订该协议时,“该协议是具备执行条件的”,但后来土地出让的相关管理政策发生变化,该协议才失效。

    陈晨表示,公司2011年签下协议的另一个考虑是,该地块价值较高,公司原本就打算和大股东组成联合体将其拿下进行二级开发,但不曾想华远置业联合体在拍卖中给出了更高的价格。

   “打官司必输,只能拿一级开发成本8%的利润。而签补充协议,除了8%外,还另外拿3000多万元利息,总计相当于拿了接近20%收益,我们觉得还算是比较可观的。”公司方面解释,现在这个方案是审慎考虑后的结果。此外,北京旅游在这个项目中还有24000平方米的还建面积产权,将来新项目建成,公司仍可享受到比原来旧房产大幅增值的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7月26日通过董事会的该《补充协议》议案,仍需交由将于8月举行的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全景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