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6月26日讯 为了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事项,促进监管转型,提升监管效能,深交所及时启动了审核登记事项动态更新机制, 对审核登记事项进行了第四次全面清理。
近日,深交所已经完成清理工作并公布了《审核和登记事项公开一览表》。清理后,原有8项审核事项调整为4项;原有8项登记事项调整为7项,合计减幅达31%。其中将4项原审核事项“交易单元相关业务”、“撤销风险警示”、“信息披露事前审查”以及“股份转让确认”调整为登记事项;取消了6项原登记事项,包括“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基金开通申购、赎回”、“股权分置改革”、“停牌复牌”等。为了便于市场参与人办理相关业务,深交所还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了《审核和登记事项办理指南》,明确规定了审核登记事项的具体办理条件、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等。
据悉,这是深交所继2004年、2009年、2013年之后第四次开展清理审核登记事项工作。本次清理工作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坚决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监管转型的要求,尊重市场客观规律,将监管重点从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和职责;二是明确了审核登记事项的法律依据。根据证监会关于“凡没有法律规定的各类事前备案等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深交所对所有审核、登记事项的法律依据进行逐项分析和清理,以确保审核事项均有法律、行政法规层面的依据,登记事项均有证监会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层面的依据;三是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工作。取消部分审核登记事项,并不意味着监管权限的放松。下一步深交所将根据审核登记事项的清理结果,对涉及的具体规则及时进行修订。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后续监管机制,形成放而不乱、活而有序的新手段和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