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5月20日讯 天津海运(600751)周二晚间公告称,公司已将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公司土地补偿款1.44亿元、487.05万元欠款利息及自5月13日起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日期止的利息,并支付违约金10.32万元。
公告显示,2012年12月天津海运与新城公司签署协议,由天海化纤厂、天海集团将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盐路9号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核准注销通知书》交付给新城公司,新城公司分三次给付土地补偿款共计3.44亿元,该款项用于天海集团向公司履行天津法院《民事调解书》所约定的“天海集团将化纤厂土地过户到天津海运名下”的义务。
天津海运表示,上述合同签订后,公司已收到土地补偿款2亿元,但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按期收到土地补偿款余款1.44亿元。(全景网/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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