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5月12日讯 迪马股份(600565)周一晚间发布公告,媒体报道“年内公司房产销售‘百亿’、拿地‘百亿’”的数据与公司重组的业绩承诺无违背情况,且与公司披露的战略目标、战略方向无违背和变更。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刊文《区域房企逆势跃进“救市”声中抛“百亿”拿地计划》,内容提及“东原地产除了销售‘百亿’之外,还将拿地‘百亿’”。上交所就该描述下发问询函,公司对此进行说明。
根据公告,上述报道中的“东原地产”指公司体系内“东原”品牌地产项目总称,而非单指迪马股份控股77.56%的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述报道中的的东原地产年内销售“百亿”是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配套募集资金后,2014年房地产业务签约销售收入规模力争达到百亿元,系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7日在重庆召开战略发布会时发布的内容;东原地产年内拿地“百亿”,该数据系公告内容,今年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在未来一年内,择机增加土地储备,所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在100亿元内。(全景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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