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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证监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登记手续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7日 16:03 作者:周蓓

  全景网3月7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周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正在制定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内的统一监管法则。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履行登记手续,均应到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4月底以前,已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完成登记手续,未登记的将采取监管措施。

  此外邓舸还表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和创业投资基金等也应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全景网/周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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