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3月3日讯 国星光电(002449)周一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陈锐添于2014年2月18日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目前陈锐添已将本次交易金额的10%上缴给公司,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
国兴国电表示,公司董事陈锐添于2014年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50万股,成交均价为12.234元/股,成交金额为611.7万元。但由于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披露2013年业绩快报,因此,陈锐添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公司表示,陈锐添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已于2014年2月27日将本次交易金额的10%(即61.2万元)上缴给公司,并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
国星光电称,陈锐添于2014年2月18日卖出股票时没有提前获悉公司2013年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等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且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披露的业绩快报的相关数据也在前次业绩预告的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事项对其提出严厉批评,并已向其重申了作为公司董事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要求其今后谨慎操作。(全景网/王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