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月24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指出,证监会已经查处尤利丰等人超比例持股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案。
邓舸指出,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尤利丰通过其操作的五个账户持续交易福成五丰,在2011年12月22日合计持有福成五丰1573.5万股,占该股总股本的比例为5.63%,首次超过5%的比例。在2012年1月31日,相关账户合并持股比例达到8%。但其未有就相关事项请上市公司履行公告程序。
邓舸指出,尤利丰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据此对尤利丰给予警告、并处于人民币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全景网/成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