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月2日讯 凯乐科技(600260)周四晚间发布公告,针对题为《凯乐科技华融债权转让牵出五谜题:巨额关联交易未审议》中所提出的质疑,做出说明。
文章提到公司“股权质押未公告”、“蹊跷的变现价格”、“两个“名豪”之惑”、“关联交易未审议”、“更名”后老厂仍存等五大问题。
凯乐科技表示,公司表示不存在股权质押未公告及签订合同未按期公告的情形,有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简称“华融资产”)贷款融资、并委托其办理股权质押事项,公司已在2013年11月7日进行公告。随后,由于融资协议等相关合同条款不断修正和完善,截止2013年12月20日才最终完整确认,公司于12月21日进行了相应披露。
关于变现价格的问题,公司称,根据融资协议,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简称“黄山头”)受让华融资产债权1.09亿元及黄山头将拥有的公司6.89亿元债权估价5.8亿元转让给华融资产是此次融资行为的组成部分。因此次实施债权融资,公司追加了子公司黄山头及武汉凯乐宏图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故而10万元受让了华融资产1.09亿元的债权。
针对报道中对两个“名豪”的质疑,公告显示,2012年7月,凯乐科技控股子公司黄山头与四川泸州名豪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名豪”)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出资5100万元与四川名豪共同设立凯乐名豪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凯乐名豪”),四川名豪将生产许可证无偿转让给凯乐名豪,不再从事白酒生产。
公司指出,四川名豪在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发行5000多万元坛酒,是一种融资行为,5000多万元坛酒是四川名豪原来的基酒,与凯乐名豪无关,不构成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不存在同业竞争。
凯乐科技还表示,根据上述投资合作协议,将经评估的四川名豪土地、房产、窖池等资产转让过户到新设立公司凯乐名豪。凯乐名豪向四川名豪购买8299万元资产是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是合作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交易资产评估时凯乐名豪也未正式设立,此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低于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10%,此交易经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议,并于2012年年报时进行了披露。
此外,凯乐科技控股股东为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公安县凯乐塑管厂持有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99.97%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相关信息已于2010年6月29日进行过详细披露。(全景网/杨祖媛)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4-01-02/600260_20140103_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