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30日讯 天目药业(600671)周一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被证监会警告并罚款30万元。
此外,证监会还对时为天目药业实际控制人章鹏飞被证监会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时任天目药业董事长和总经理亦被警告并各被罚款5万元。
经证监会查明,2012年3月30日,天目药业与杭州誉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目保健品有限公司、杭州天目山铁皮石斛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该协议应立即披露,而天目药业是2012年7月26日才对此协议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全景网/柴冰)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12-30/600671_20131231_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