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20日讯 鑫龙电器(002298)周五晚间发布公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年年报初步预审,公司获得的1500万元财政奖励资金不能计入当期损益,应计入递延收益,相关受益按项目资产使用年限逐期转入营业外收入。
此前,鑫龙电器曾于今年10月中旬发布公告,将2013年安徽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补助500万元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补助款1000万元计入公司2013年度当期损益,并表示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鑫龙电器称,上述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全年业绩预测带来变动。公司曾在三季报中预计2013年度净利润变动区间为8580.77万元至1.14亿元,变动幅度为同比下滑10%至增长20%。(全景网/柴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