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0月17日讯 大东方(600327)周四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将32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中支行,占公司总股本的6.13%。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中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13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1日止。
截至公告日,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30亿股。(全景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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