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0月15日讯 振华重工(600320)周二盘后公告称,2013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在2013年11月15日前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检查验收。
经查,2012年8月6日,振华重工与关联方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约定向其出售固定资产“振浮7”4000吨浮吊,售价4.4亿元,此项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不符合相关规定。此外,上海证监局关注到前述关联交易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对交易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亦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全景网/柴冰)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10-15/600320_20131016_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