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9月26日讯 惠天热电(000692)周四晚间公告称,近日,辽宁省高院驳回了公司为沈阳锅炉总厂贷款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一案的再审申请。
1994年,沈阳锅炉总厂与国开行签订960万元《借款合同》,惠天热电为该笔贷款提供不可撤销担保,但贷款到期后,锅炉厂未偿还贷款本息。后此项债权辗转至彭博手中,后者于2006年2月起向沈阳市中院和辽宁省高院提起诉讼,请求沈阳锅炉总厂偿还本金及利息、惠天热电负连带责任。
2009年9月30日,辽宁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沈阳锅炉总厂给付彭博借款本金960万元及利息1253万元,合计2213万元(不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惠天热电承担连带责任。
惠天热电于2012年5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2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函示辽宁省高院复查此案。
惠天热电表示,公司已于2010年就上述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1500万元。由于在执行时间和金额上的不确定性,本案执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难以确定,公司后续将与各方面积极沟通协商,力争将影响降低至最小。(全景网/柴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