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7月9日讯 中国央行日前发出公告,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结算行为,规定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债券交易应当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债券交易一旦达成,不可撤销和变更。
公告强调,包括中央国债登记托管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不得为未通过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的债券交易办理结算。
公告所指债券交易包括现券买卖、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债券借贷等。
央行规定,办理扣划、继承、抵债、赠与等非交易过户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交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告还规定,获得央行出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后,市场参与者应当及时向同业拆借中心和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申请债券交易联网和开立债券账户。后者则应当完善相关基本信息核对机制,强化业务系统建设,防范违规债券交易、结算的发生。
央行称,上述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银行间债券市场现行规定中与该公告不符的,以该公告为准。 (全景网/雷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