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7月5日讯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周五表示,支付宝“余额宝”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其各个业务环节均处于有效监管中。
他表示,投资人在支付宝账户中的备付金余额所申购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于2013年3月8日正式被证监会受理,并于5月23日正式核准,该产品在发起设立、产品运作等方面与市场上已有其他货币市场基金并无本质区别。
该负责人称,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依托其自有直销系统完成,证监会对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业务的现场检查结果表明,其业务流程、信息系统设置、客户资料保存等方面均符合基金销售业务监管要求。
日前,支付宝已按照规定向证监会提交了资金外部监督协议、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等备案材料,证监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材料的核查。(全景网/杨祖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