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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证监会通报新大地及天能科技违法违规案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1日 19:23 作者:
  全景网5月3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地)和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科技)及相关中介机构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以及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的立案情况。  

  经查,新大地通过资金循环、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固定资产等手段,在2009-2011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2042.36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8.52%;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305.8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52%;虚增2009年利润总额28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6.53%。在2012年4月12日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上会稿中有重大遗漏。 

  证监会指出,新大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规定,拟决定对新大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黄运江、凌梅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监事及财务总监凌洪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董事黄鲜露、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赵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董事樊和平、邱礼鸿、支晓强、何日胜、奚如春、监事马建华、陈增湘、林明华、副总经理李明、何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此外,新大地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被给予警告,公开谴责,限期六个月内内部整改。保荐代表人胡冰和廖建华被罚15万罚款,给予警告,终身市场禁入;大华会计所被罚没并给予警告,签字会计师被罚款,终身市场禁入;大成律所也被处于罚没款项等处理。

  在天能科技案中,经查天能科技通过伪造作为入账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和虚构销售回款等,在应县道路亮化工程、金沙植物园太阳能照明工程、和谐小区太阳能照明工程三个项目的财务账册中有虚假记载,虚增财务报告收入8564万元,虚增利润合计381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3.18%。销售回款近1.2亿元均来源于董事长秦海滨控制的四家公司,转款事宜具体由董事长助理刘俊奕策划、董事会秘书曾坚强参与组织实施。  

  证监会拟决定对天能科技公司给予警告,处于60万元罚款;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和陈守法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任小军、张德利、张红超、陈涌海、刘正、郑庆华、王永平、张新梅、高文新、张志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相关中介机构方面,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被给予警告,没收民生证券从事该业务的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6个月内限期整改;保代人邓德兵、刘小群被给予警告,罚款15万元,并处以终身市场禁入。大信会计所被处以罚没180万,给予警告,签字会计师胡小黑被给予警告,罚款,终身市场禁入; 君泽君律所也被处以罚没款项,警告等处理。

  同时华锐风电涉嫌虚增收入、虚转成本、虚增利润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已对其正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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