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5月24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周五发出通知,放宽了以跨市场指数或者跨境指数为跟踪目标的交易所交易基金,在上证所上市交易5个交易日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条件。
根据新的条件,上述ETF基金要求符合日平均资产规模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以及基金持有户数不少于4000户两项条件,而原条件分别为日均资产规模不低于100亿元,以及基金持有户数不低于1万户。此外,原“跟踪指数的成份股不少于30只,且总市值不低于5000亿元”这一条件,在新通知中已经取消。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证所2012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交易所交易基金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2〕66号)同时废止。 (全景网/雷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