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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证监会拟重罚绿大地案相关中介机构来源: |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7日 21:07 | 作者:雷震
全景网2月27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三宣布,拟对涉绿大地案的相关中介机构按《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作出最高幅度的处罚和处理。
本月7日,昆明中院判决*ST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人也分别被判处6年至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但何学葵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证监会查实,联合证券未发现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未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其工作相关情况,未对绿大地相关资产的取得过程进行完整的核实;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发现绿大地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从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证监会称,上述相关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严惩。拟对联合证券、天澄门、深圳鹏城行政处罚,撤销深圳鹏城证券服务业务许可,拟对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撤销相关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目前,正在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证监会强调,对于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今后将继续对发行上市、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监管,依法查处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全景网/雷震)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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