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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证监会就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管征求意见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4日 22:02 作者:
    全景网3月14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四公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风险准备金制度实施6年多来,多次有效化解风险,及时足额弥补了基金财产及份额持有人的损失。根据新修订的《基金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九条,不仅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从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而且基金托管人也应从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

    《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公募基金风险准备金制度的适用范围与指定用途;二是建立了基金托管人的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完善了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的有关管理规定并扩大了其投资范围,同时明确了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风险准备金在账户开立、资金划转与使用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三是确立了基金行业风险准备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机制,确保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风险准备金的合规管理运作,充分保障公募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将《暂行办法》修改完善后拟与新《基金法》同步实施。 (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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