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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各大期货交易所调整元旦休市期间保证金比例

    全景网12月24日讯  因元旦假期将休市,上期所、大商所及郑商所均决定对元旦休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

    上期所通知称,自2012年12月2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7%;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铜、锌、铅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9%;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0%;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1%。

    2013年1月4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比例。

    大商所通知称,自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2013年1月4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豆粕和焦炭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6%,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

    郑商所通知称,自2012年12月28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8%。自2012年12月31日起,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2013年1月4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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