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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发改委:对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生产总量控制来源:全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0日 14:45 | 作者:雷震
全景网12月20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生产总量控制,并加强规划管理,优化开发布局,且此类矿区的资源开发必须由中方控股。
规定所称的特殊和稀缺煤类,是指具有某种煤质特征、特殊性能和重要经济价值,资源储量相对较少的煤炭种类,包括肥煤、焦煤、瘦煤和无烟煤等。 规定对特殊和稀缺煤类的开发建设、生产管理、加工利用及法律责任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该规定自2013年1月9日起实施。 (全景网/雷震)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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