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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商务部对原产日美进口间苯二酚征收保证金来源:全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 11:02 | 作者:杨祖媛
全景网11月23日讯 商务部周五公告称,通过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进行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在调查期间,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存在倾销,中国间苯二酚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表示,自2012年11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比例30.1%-40.5%。 2012年3月23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进行反倾销调查。(全景网/杨祖媛)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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