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司]文峰股份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 遭证监局警示来源:全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3日 19:27 | 作者:刘磊
全景网11月13日讯 文峰股份(601010)周二晚间公告称,公司相关事项因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作关联交易依法披露,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
警示函显示,文峰股份2011年向关联方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76亿元,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也未作为关联交易依法披露。 江苏证监局称,文峰股份收购的文景置业项目含有房地产开发和酒店业务,收购全部股权后,与文峰股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现有业务将有可能形成同业竞争。(全景网/刘磊)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