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8月3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就近期实施的退市新制度回答提问时表示,公司的上市与退市是资本市场和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的、市场化的现象,公司退市并不是衡量公司好坏的标准,只是表明公司不适合在交易所市场继续上市交易。
该负责人表示,公司退市后,公司股票还可以到合法、规范的场所挂牌转让,而且公司在将来符合上市条件的,还可以通过重新上市回到交易所进行交易。深交所希望各方面形成共识,予以理解和支持,坚定不移地推进落实退市新制度,共同推动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长远健康发展。
深交所日前修订并发布了《上市规则》,新的退市制度确立并开始实施。改革后的退市制度安排更趋多元化,更尊重公司以及投资者在公司退市方面的主动权和决定权,如在退市指标设计中不仅新增了净资产、营业收入、非标审计意见等相关退市标准,还借鉴各国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新增了股票成交量、股票收盘价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标准。(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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