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02日 15:42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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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8月2日讯 国务院周四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要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
根据方案,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全景网/陈丹蓉) 全景网:http://www.p5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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