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26日 22:24 |
作者: |
陈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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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7月26日讯? ST天目(600671)周四晚间公告称,2012年3月时任公司总经理曾代表公司与誉振科技、保健品公司、铁皮石斛公司签订的一份补充协议,因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属违法无效协议。
根据公告,2011年12月,公司与誉振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健品公司和铁皮石斛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誉振科技,该协议获股东大会通过,2011年12月底前,两家子公司依法办理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
公告称,近日,公司董事会发现了上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公司与保健品公司、铁皮石斛公司就“天目山”产品代理、商标授权以及品牌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再作为誉振科技受让股权的前提条件。
公司认为,补充协议的内容违反合法生效且已经履行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与上述三方当事人协商废止补充协议,并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解决上述事宜。(全景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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