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28日 22:25 |
作者: |
刘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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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6月28日讯 大元股份(600146)周四晚间公告称,公司确认2011年1月份与赵晓东签订的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书》不合规定,若公司无法与赵晓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可能面临法律诉讼。
在周一晚间发布的公告中,大元股份承认,公司确未披露与赵晓东签订的《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书》,但称,签订该协议系公司高管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大元股份表示,签署上述协议的是时任公司董事长邓永祥,其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野为该协议提供了担保责任,该协议金额已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股东大会审议,但彼时该协议并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邓永祥已在遭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后离任。大元股份称,高管变动导致公司无法找到协议原件。
依据上述协议,赵晓东之前以5000万元价格购买的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20%股权,大元股份需要最低7500万元才能回购。
大元股份称,赵晓东并未按协议约定在2012年1月31日前,就其最终选择继续持有世峰股权或者要求回购目标股权决定向大元股份做出书面确认,公司也没有资金回购该部分股权。上述协议的交易定价缺乏法律依据,董事会已责成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全景网/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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