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05日 21:32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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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4月5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四通报国都证券王保丰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ST天龙",涉嫌内幕交易罪的有关情况。
2010年8月初,ST天龙实际控制人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思路和设想与国都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王保丰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国都证券相关人员向ST天龙提供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草案。ST天龙随后聘请国都证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并与王保丰、国都证券分别签订了相关保密协议。
王保丰通过参与沟通、履行相关职责等,知悉了ST天龙非公开发行这一内幕信息。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王保丰操作"赵某"账户买入"ST天龙"62万余股,买入金额500万元,股票复牌后于11月22日至12月21日全部卖出,获利34万余元。王保丰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同时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所述"内幕交易罪"的情形。
证监会于2011年12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推动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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