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14日 21:05 |
作者: |
雷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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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2月14日讯 商务部周三发出公告称,将从本月15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到2013年12月14日止。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裁定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小轿车和越野车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通用、克莱斯勒、奔驰、宝马及本田五大汽车厂商所征反倾销税税率介于2%-8.9%之间,其他美国公司税率为21.5%;对通用和克莱斯勒另外分别征收12.9%和6.2%的反补贴税,奔驰、宝马、本田及福特公司被免征该项税费,其余美国公司税率为12.9%。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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